微信掃碼進行關注
隨時隨地手機看最新資訊動態
12519次瀏覽
【中玻網】在剛過去的2013年,大部分國家的光伏產業經歷了嚴峻的寒冬,在內需不足和外需受歐美反傾銷的雙重壓力下,我國的光伏企業的生存空間受到嚴重的壓縮,紛紛面對困難。在這樣的大環境下,國務院于2013年7月發表了促進光伏市場發展的征求意見稿,大幅提升我國未來幾年的光伏安裝目標至共35GW。在政策的發生反應下,全國隨即掀起一股光伏發電的熱潮,大家都忙于報項目,據不完全統計,至2013年底,計劃項目的規模已達120GW,是國家規劃的近四倍。假如要完成這些項目,資金的需求總量將近8000億元金額,相當于十二五期間國家每年投入建設高鐵系統的資金規模,而在法規和資金解決方案未完善的情況下,如何解決資金的瓶頸,使光伏發電可在市場化的基礎上實現可持續發展,是人們共同面對的課題。在當期的情況下,銀行的態度保守,一般都要求項目母公司的高標準擔保,這不單只增加了企業的風險——無法分割項目,同時也無法實現可持續發展,因為每家企業的資產負債表的承載能力是有限的。這使得光伏發電成為少數大企業的玩物,失去了全民參與新能源建設的社會意義。外國的經驗說明,光伏市場要健康發展,必須具備以項目現金流為基礎的單獨融入資金,并與母公司實現風險的分割。這就需要政策、法規、保險和銀行的配合。在本文,我們將參考我們在國外的經驗,為解決我國光伏建設的融入資金瓶頸展開討論。
·外國的經驗與教訓
過去的十年,光伏發電在大部分國家掀起了熱潮,大部分國家超過100個國家推出了不同形式的光伏政策。有以長期固定電價為基礎的補貼制度(Fit-In-Tariff),有以更新能源券為基礎的補貼制度,除此之外,有針對初裝補貼的制度也有針對長期收益的制度。在計量上,有采用凈電表法的制度(NetMetering),也有采用全電表發的制度(GrossMetering)。不同的補貼制度在拉動光伏建設的過程中起到不同的作用,也產生不同的問題。我們可以由外國的實踐中吸取經驗教訓,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設計出適合我國的光伏應用政策和資金解決方案。
德國
德國是光伏發電的老大哥,曾高占大部分國家市場的60%,而推動德國市場發展的法案,為光伏發電提供20年的固定補貼價格,并以全電表法(GrossMetering)量度光伏發電量,為業主提供發電收款的依據。在這個制度下,相關部門設立的新能源機構向系統的業主提供20年的固定收購價格,由于太陽的年日照量穩定,發電量也穩定,銀行便可以以發電的預測現金流為貸款依據,做出長期融入資金安排。在解決了融入資金瓶頸后,德國的光伏市場規模躍居大部分國家重要地位。在德國的補貼運作中,補貼的費用會平攤到每一度電中,由國民負擔。因此,當安裝量大幅上升后,電費中的新能源補貼征費便大幅增加,使得沒有安裝光伏發電系統的人們不單只享有不了補助,還要承擔更大的電費壓力,造成社會的矛盾。德國光伏政策的原本設計動機是為業主提供略高于國債收益的投入資金機會。但市場真實的起步是當項目的內部收益率達到6%以上時。2009-2012年間的光伏組件和系統價格急跌,在補貼電價未能及時調整的情形下,造成投入資金的內部收益率一度上升至13%,引來市場的井噴式增長。這種市場的無序增長所造成的供求失衡,促成中國光伏產業的大量擴產,間接引發2012-2013年的光伏寒冬。德國的經驗告訴我們,固定的電力收購價格結合20年的長期購電法案,為銀行融入資金提供了基礎條件,是可以借鑒的成功經驗,但不設上限的安裝量和由相關部門制定價格的滯后性,使得市場在成本快速下降時造成亢奮,使得安裝量暴增,較終又因為補貼的大幅下降而冷卻,造成光伏市場和產業的大波動。而超出預期的增長,也使電力消費者的補貼征費上升,造成社會矛盾。
版權說明:中玻網原創以及整合的文章,請轉載時務必標明文章來源
免責申明:以上觀點不代表“中玻網”立場,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并不代表中玻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中玻網只提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及應用建議。但因轉載眾多,或無法確認真正原始作者,故僅標明轉載來源,如標錯來源,涉及作品版權問題,請與我們聯系0571-89938883,我們將第一時間更正或者刪除處理,謝謝!
下一篇:熱彎玻璃3月5日網上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