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耐火澆注料顆粒料的配合:對各級粒度的顆粒料,根據緊密堆積原則進行配合。由于耐火澆注料多用于構成各種斷面非常大的構筑物和制成大型砌塊,粒狀料的較限粒度可相應加大。但是,為避免粗顆粒與水泥石之間在加熱過程中產生的脹縮差值過大,而破壞兩者的結合,除應選用低膨脹性的粒狀料以外,也應適當控制較限粒度。一般認為,震動成型者應控制在10—15mm以下;機壓成型者應小于10mm,對大型制品或整體構筑物不應大于25mm;皆應小于斷面小尺寸的1/5。各級顆粒料的配比,一般為3—4級,顆粒枓的總量約占60—70%。在高溫下體積穩(wěn)定的和細度很高的粉狀摻合料,特別是其中還有—部分超細粉的摻合料,對澆注料的常溫和高溫性質都有積較作用,應配以適當數量,一般認為細粉用量在30—40%為宜。
二、結合劑及促凝劑的確定:結合劑的品種取決于對構筑物或制品性質的要求,應與所選粒狀禮粉狀料的材質相對應,也與施工條件有關。當制造由非堿性粒狀料組成的澆注料時,一般多采用水泥作結合劑。采用水泥作結合劑,應兼顧對硬化體的常溫和高溫性質的要求,盡量選用快硬高度而含易熔物較低的水泥,其用量應適當,一般認為不宜超過12—15%。為避免硬化體的中溫強度降低和如提高其耐高溫的性能,水泥用量應盡量減少,而代以超細粉的摻合料。
三、用水量:各種耐火澆注料皆含有與結合劑用量相應的水分。這些水分可以在結合劑與瘠性料組成混合料后再加入,如對易水化且凝結速度較快的鋁酸鈣水泥就常以此種形式進行。也可以預先與結合劑混合制成一定濃度的水溶液或溶膠的形式加入,如對需預先水解才可具有粘結性的結合劑則主要以此種形式進行。當結合劑與水反應后不變質時。為使結合劑在澆注料中分布均勻,也往往預先同水混合,如前述磷酸二氫鋁溶液和水玻璃綽就是如此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