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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玻網】記者近日獲悉,《浙江省可更新能源建筑應用技術標準》討論稿出爐,正向社會征求意見。浙江光伏企業以及涉及地熱能的企業或將受益。
根據介紹,進入討論稿可更新能源包括太陽能熱水系統、空氣能熱泵熱水系統、地源熱泵系統、太陽能光伏系統和太陽光誘導系統。標準的實施,意味著新建民用建筑如果不執行該標準,就難以通過審批和審圖環節,也就不能獲得施工和驗收的許可。該討論稿指出,浙江省12層(含)以下(12層以上上部6層)新建住宅建筑中應為全體住戶配置太陽能熱水系統,有地源熱泵系統用于空調、采暖和生活熱水的住宅除外。如果某些房屋不宜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可采用空氣能或其他熱泵加熱生活熱水系統,來代替太陽能熱水系統。
公共建筑也要至少用一種可更新能源。標準規定,新建公共機構辦公建筑或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應根據當地氣候和自然資源條件,充分利用太陽能、地熱能、空氣能等可更新能源,安裝使用一種可更新能源。記者采訪了相關相關人士,具體而言,即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每年每平方米建設用地應當達到相當于30度電的產熱能力;采用太陽能光電系統的,每年每平方米建設用地應當達到8度電的發電能力。這對處于寒冬中的光伏產業是一大利好。該相關人士算了一筆賬。以浙江全省一年新增公共建筑面積2000萬平方米計算,假設容積率為2.0,如果有一半面積采用光伏發電,就需要40兆瓦的年裝機量。
浙江省光伏產業龍頭企業——日地太陽能電力股份有限相關人士印證了上述看法。在他看來,盡管目前浙江省的光伏產業已初步復蘇,有的企業預計會有爆發性增長,但大量中小企業依然沒有擺脫產能過剩的困擾,新政確實是一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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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