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中國
建筑玻璃與工業
玻璃協會了解到,根據國家發展和改變委員會的有關通知要求,協會不久前針對我國玻璃工業的產業結構調整問題,提出了相應的修改意見。
國家發改委在公開征求對《產業結構調整方向暫行規定》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的意見中指出,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力,完善宏觀調控,適應投入資金體制改變要求,加強對投入資金方向的引導,促進技術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化,制止重復建設,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裝備和產品,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國家發展和改變委員會擬結合當前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和存在的突出問題,在現行的《當前國家要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原國家計委、原國家經貿委令第7號)、《工商領域制止重復建設目錄(靠前批)》(原國家經貿委令第14號)、《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靠前批、第二批、第三批)》(原國家經貿委令第6號、第16號、第32號)等國家有關鼓勵、限制、淘汰目錄的基礎上,籌備制定《產業結構調整方向暫行規定》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為增強《產業結構調整方向暫行規定》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的科學性、有地位性和有效性,國家發展和改變委員會在征求國務院有關部
門、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委(發改委)、經貿委(經委),有關行業協會意見的同時,通過有關報刊、網站等媒體廣泛征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并對突出問題籌備相關人士進一步論證。
在原有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靠前類鼓勵類中,協會提出的修改意見是:在原有“
平板玻璃深加工技術開發”的基礎上補充“生產特殊類品種的優異
浮法玻璃生產線”。原因是目前特殊品種的優異浮法玻璃如超薄、超白、LOW?E等,市場繼續存在缺口,有些還需要進口,這些品種的生產是“十五”規劃和產業政策所提倡和鼓勵的。
在第二類限制類中,協會提出的修改意見是:將原有“非浮法及普通浮法平板玻璃原片生產線”修改為“非浮法平板玻璃生產線(不含壓延生產線)”。理由是,目前我國采用的“中國洛陽浮法技術”的生產線大多屬于普通浮法,不應該列入限制類別。
在第三類淘汰類中,協會建議將原有的淘汰四機以下垂直引上平板玻璃生產線,四機以上、六機以下垂直引上平板玻璃生產線(2005)和平板玻璃平拉工藝生產線(不含格拉威貝爾平拉工藝),修改為淘汰六機以下(含六機)垂直引上平板玻璃生產線,淘汰普通平拉工藝生產線及化料量在100噸/日以下的“格法”生產線。協會的理由是,因為目前四機以下垂直引上平板玻璃生產線已經全部被淘汰,僅有1條六機生產線及少量九機生產線,化料量在100噸/日以下的“格法”生產線因為其規模小、能耗高,應予淘汰。
協會還認為,按照上述類別劃分后,“普通浮法玻璃生產線”和“一般深加工玻璃生產線”屬于既不鼓勵、也不限制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