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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玻網】元代的琉璃生產狀況
宋代之后,以低溫彩釉制作的“彩釉瓦”被稱為“琉璃瓦”。已經與古代稱為“琉璃”的玻璃品,根本不是同一物了,所以宋以后“琉璃”一詞開始逐漸被“玻璃”這個名稱逐步取代。
到了元代,中國琉璃的生產和琉璃器在生活中的應用,較之兩宋和金代又有新的發展。元史中有“設瓘(gu3n)玉局”的記載。據考證,瓘玉局實際上指燒造“瓘子玉”的官辦作坊及其管理機構。瓘子玉亦稱藥玉,是一種仿玉琉璃器,藥玉的名稱直到明代仍有使用。從考古發掘所出土的文物標本來看,元代琉璃是以珠類和發飾為大宗,其他器物如薄胎吹制產品等,較宋代數量減少。琉璃的產地,據目前所知,僅有山東博山的顏神鎮一處。
元代的顏神鎮,即今山東淄博市博山區神頭村一帶,地處孝婦河的源頭。其地山多田少,難以發展農業,且“土多煤炭”,并有豐富的制造陶瓷、琉璃的原料,故宋代以前,此地已有陶瓷業的生產。歷史文獻記載在明代此地已有琉璃的生產。上世紀八十年代,在博山大街中段孝婦河東岸舊稱“銀子市”的地方發現了一處400平方米的古代琉璃作坊的遺址。經鑒定,該遺址所屬年代為元末明初時期,發現大型爐遺址一處,小型爐共21座。在社會經濟發展緩慢的古代社會,一個行業發展到如此規模,絕非短時間內所能達到的。元代存在不足百年,顏神鎮琉璃業或許在金代甚至北宋時就已經出現。
顏神鎮—明代以來中國琉璃生產的中心
雖然元末的連年戰爭對社會經濟和各行業的生產產生了一些破壞性的影響。但從全國范圍來看,琉璃生產的中心似乎仍然在山東顏神鎮。從清代的《顏山雜記•琉璃》記載中得知此地從明初開始就曾為高等生產過貢品:明洪武三年,由河北棗強地區遷來山東的工匠孫克讓來顏神鎮后,為宮廷監造各種玻璃貢品。《顏山雜記》中說道:明朝供奉朝廷的貢品之中,較為貴重的是“青簾”,是用藍色的琉璃“條珠”穿制而成的門簾,專項使用藍色是因為“義取乎青象蒼穹,答玄貺(ku3ng)也”。這種象征青天的“青簾”,只能在高等“郊壇”、“清廟”等祭天或祭祖的場合方可懸掛,尊崇非常,老百姓恐怕連見也難以見到。只可惜線縷易朽,珠粒易散,且清代已無青簾之制作和使用,所以已無從查探其真貌。除青簾之外,顏神鎮在明代還生產琉璃佩飾、燈屏之類。
《顏山雜記》的作者孫廷鈴,是明洪武年間工匠孫克讓的第九世孫。在孫氏家族中,孫廷鈴的官位較高、成就非常大。他在明崇禎十三年中進土,做了兩任知縣。清順治二年應召晉京,由州府推官擢升為兵、戶、吏三部尚書,并授光祿大夫、少保頭銜。康熙初,拜內秘書院大學士。因為孫氏家族在明代的二百余年間,一直和顏神鎮的玻璃業生產有著直接而密切的關系,所以當孫廷鈴告病回鄉之后,完成的靠前部著作《顏山雜記》中有關顏神鎮玻璃生產的記述,是那么詳細而精當。《顏山雜記》成書于清康熙四年,但是其中《琉璃》一節應該看作是明代顏神鎮玻璃生產工藝技術的總結。所以,研究明代玻璃生產是離不開《顏山雜記•琉璃》的。
明代顏神鎮的玻璃產品,一部分作為貢品進入宮廷,如青簾、佩飾、發飾及珠穿燈、屏之類,另外一部分遠銷外地,所以博山當地已經見不到明代留下下來的玻璃制品了。而傳世和出土的明代琉璃器,亦不是很多,近年各地發掘出土的以琉璃珠、環、扣、棋子、花飾等為多見。上海琉璃藝術博物館收藏有一副完整的明代螭(ch~)紋琉璃帶扣,由兩部件組成,花紋清晰,保存完好。
在明代的270余年中,山東顏神鎮的玻璃業無論是在產品的品種上還是在工藝技術上都有很大的發展。尤其是吹制產品的出現是一個很大的進步。正因為如此,顏神鎮的琉璃業規模也越來越大,生產經營越來越興旺。明萬歷三十九年顏神鎮琉璃業創建了“爐神廟”就是較好的證明。
清代宮廷內務府造辦處玻璃廠。
明朝末年,北部各省連年旱災,民不聊生,聲勢浩大的農民起義使社會經濟遭到較大的破壞。作為全國琉璃生產中心的顏神鎮當時受到嚴重的影響并沉寂已久。一直到康熙初年,琉璃制造業才重新走上發展的道路。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康熙帝詔令內務府造辦處,專門設置琉璃器皿“作坊”,為區別燒制琉璃磚瓦廠而新取名為“玻璃廠”。從此,“玻璃”之稱廣為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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