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化學性質分農業生產體系和無機結合劑。
農業生產體系結合劑:
(1)天然農業生產體系物——淀粉、糊精、阿拉伯樹膠、紙漿廢液、焦油、瀝青、海澡酸鈉等。
(2)合成農業生產體系物——環氧樹脂、線性酚醛樹脂、甲階酚醛樹脂、聚苯乙烯、硅酸乙酯、聚胺脂樹脂等。
無機結合劑:
(1)硅酸鹽類——硅酸鈣水泥、水玻璃、結合粘土等。
(2)鋁酸鹽類——普通鋁酸鈣水泥、純鋁酸鈣水泥、鋁酸鋇水泥等。
(3)磷酸鹽類——磷酸、磷酸二氫鋁、三聚磷酸鈉、六偏磷酸鈉、鋁鉻磷酸鹽類。
(4)硫酸鹽類——硫酸鎂、硫酸鋁、硫酸鐵等。
(5)氯化物類——氯化鎂、氯化鐵、聚合氯化鋁等。
(6)溶膠類——硅溶膠、鋁溶膠、硅鋁溶膠等。
按結合劑硬化條件分類:
(1)水硬性結合劑——硅酸鹽水泥、鋁酸鹽水泥等。
(2)氣硬性結合性——水玻璃加氟硅酸鈉、磷酸或磷酸二氫鋁加氧化鎂、氧化硅微粉加鋁酸鈣水泥等。
(3)熱硬性結合劑——磷酸、磷酸二氫鋁、甲階酚醛樹脂等。
按不同溫度下結合作用分暫時性和性結合劑。
暫時性結合劑:
(1)水溶性結合劑——糊精、粉狀羧甲基纖維素、粉狀及液狀木質素磺酸類材料、聚乙烯乙醇粉狀晶體等。
(2)非水溶性結合劑——硬瀝青類、石蠟、聚丙烯類等。
性結合劑:
(1)炭素結合劑——焦油瀝青,酚醛樹脂等。
(2)鋁酸鹽水泥。
(3)硅酸鹽結合劑——水玻璃、硅酸乙脂等。
(4)磷酸及磷酸鹽結合劑。
(5)氯化鹽和硫酸鹽結合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