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光伏產業的企業――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日前宣布進入破產重整。這似乎傳遞了一個信號,在歐美國家反傾銷、反補貼貿易政策下,作為大部分國家非常大光伏產品加工與制造國家,由于海外市場萎縮,以及標志性企業破產,其行業整體發展落入低谷。 從外部需求增加,光伏企業迅速膨脹,形成世界非常大光伏加工與制造產能;又從外部需求減少,光伏企業競相殺價,惡性競爭,以至于紛紛破產,這種“過山車式”的發展過程說明了什么問題?換來哪些教訓?今后能否擺脫“雙反”擠壓?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對此進行了深入采訪。 光伏產能過剩洗牌在所難免 中國光伏產業聯盟提供的數據顯示,光伏組件價格從2011年的每瓦1.4美元下降至目前的0.7美元,與此同時,大部分國家太陽能光伏總產能大于實際需求量1.5至2倍。 中國光伏產業聯盟秘書長王勃華指出,2011年統計的企業數為262家,2012年已經降至112家。“這意味著超過一半的企業退出了光伏行業,即便如此,2012年我國建成的光伏組件產能達4500萬千瓦,是2009年的700%。” 江蘇中能硅業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呂錦標表示,中國光伏產品在低端環節嚴重過剩,企業之間競相殺價。“特別是2012年,一些企業在虧損狀態下仍大量出口,形成惡性競爭。” 據分析,美國2012年11月對中國晶體硅光伏電池片等產品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傾銷稅,以及介于14.78%至15.97%的反補貼稅。“今年1季度,中國加工制造的光伏電池片基本退出了美國市場。” 中科院院士褚君浩表示,歐美國家的貿易壁壘固然是一個重要因素,但中國光伏企業的結構性產能過剩,以及競相殺價、惡性競爭等問題,恐怕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據了解,中國有100多個城市建設了光伏產業基地,但九成以上產品依賴全部市場,國內需求不足3%。2012年,歐美國家“雙反”政策一經啟動,我國光伏企業的英利、尚德、天合、阿特斯等沒有一家贏利。 打破成本局限方能起死回生 在全部市場上,由于貿易壁壘,我國的光伏產品出口困難;而在國內市場,由于成本較高,光伏產品同樣面臨需求不足問題。分析人士指出,我國的光伏產品發電成本大約為每度電1元金額,與煤電或水電等能源產品相比,成本尚不具備競爭優勢。 但是,從長遠發展來看,隨著煤炭、石油等資源的日趨減少,太陽能的利用率會越來越高。因此,作為一個能源消費大國,發展太陽能產業可謂不容忽視。 中國光伏產業聯盟秘書處王世江博士介紹,未來十年內,光伏產業如能保持發展勢頭,其發電成本與火電基本持平的可能性很大。畢竟,火電燃料價格與環境的成本,從長期來看是上升趨勢。 2012年12月1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認為,光伏產業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光伏產業對調整能源結構、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方式變革等具有重要意義。會議要求,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規范產業發展秩序,積較開拓國內光伏應用市場,著力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鼓勵單位、社區和家庭安裝、使用光伏發電系統等。 不久前,江蘇中能公司以硅烷流化床法制取多晶硅項目取得進展,其高純度產品填補了空白區域,可以使成本下降約50%。 江蘇聚能硅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顧越強表示,2012年對聚能(盧森堡)有限公司進行了增資,并在意大利、希臘等國投入資金建設光伏電站項目,其中希臘光伏電站可總計獲得每千瓦時電0.36歐元的補貼,合同期限為25年。 分散投入資金風險啟動消費需求 “光伏發電是未來能源問題的重要解決方案之一,受到世界各國的普遍關注。”王勃華認為,我國如何在“走出去”同時,不斷擴大內需市場,是發展這一產業亟待解決的一個問題。 “由于發電成本較高,光伏產業還處在‘引導扶植期’,需要多方面分擔成本:一是依靠相關部門方面的補貼,二是銀行或保險公司的長期介入,三是光伏企業自身的進步。”王世江如是說。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與可更新能源司司長王駿介紹,以德國分布式屋頂光伏電站為例,如今已簡便到“填表安裝”的地步,居民只需到規劃部門填一張申請表,銀行就會實地考察屋頂面積、光照條件等,以此確定貸款發放。隨后,安裝公司將會上門安裝屋頂光伏電站。 [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