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隔音窗為什么不隔音?這是一個金華小伙子的親生經歷,讓我們大家來看一下“便宜”的隔音窗為什么不隔音。
以下新聞來自金華日報:
“我前幾天安裝了偽劣的隔音窗,效果較差,店家還不給賠償,請你們幫幫我。”上周三,手機尾號為9915的金華市區讀者阮先生通過本報浙中贏家短信服務平臺反映。
阮先生是婺城區某中學的教師。今年5月,他家搬到雙龍南街附近的金都花園。由于臥室臨街,阮先生總被街上的汽車鳴叫聲吵得睡不著覺。阮先生聽同事說,丹溪路上的一家防盜窗經營戶可以安裝“隔音窗”,11月15日,他委托店主小鄧給臥室和書房安裝了四扇“隔音窗”。雙方談定,“隔音窗”每平方米收費240元,共計1080元。小鄧給阮先生開了一張收據。
阮先生說,安裝前他還特意問過小鄧該“隔音窗”產自哪里,隔音原理是什么,隔音效果怎么樣等。當時,小鄧稱,該“隔音窗”是由安徽蕪湖海螺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他在安裝前,會往玻璃夾層里注入藥粉,把里面的空氣慢慢吸光,造成真空狀態,這樣就能保證高等的隔音效果。
安裝后,阮先生發現“隔音窗”幾乎起不到隔音作用。他重新檢查了“隔音窗”上的商品標識及安裝時留下下來的包裝材料。結果發現,“隔音窗”外框上印的生產廠家是寧波海螺科技有限公司,內框上印的是安徽蕪湖海螺科技有限公司,窗戶上則沒有任何商品標識。而包裝材料上也沒有任何有關“隔音窗”的生產證明及質量保證書。
阮先生打電話給小鄧,就此事提出兩個解決方案:一個是將安裝的“隔音窗”拆除,退回所有費用;另一個是保留“隔音窗”,退回一半費用。
店主小鄧表示,當初他給阮先生安裝“隔音窗”時,并沒有說整個“隔音窗”是由安徽蕪湖海螺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塑鋼框架是由安徽蕪湖海螺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玻璃則是由金華本地的廠家生產的雙層玻璃,至于外框上寫的寧波海螺科技有限公司其實是安徽蕪湖海螺科技有限公司在浙江的分公司,屬同一廠家。由于這些情況阮先生當時沒問,他也沒具體說明。
至于“隔音窗”為何效果不明顯?小鄧說當時安裝好“隔音窗”后,他就當著阮先生夫婦的面關上窗戶驗證效果,的確能使室內安靜多了。但由于雙龍南街上的車流量實在太大,產生噪音在所難免。而且他還特意提醒過阮先生,即使在玻璃夾層中注入藥粉,也不一定能產生真空效果。
小鄧告訴記者,他并沒有存心欺騙阮先生,可能其中有些誤會,他會就此事向阮先生道歉。至于阮先生提出的解決方案,他覺得自己加工的“隔音窗”本身沒有質量問題,所以不能退款或退貨,如果阮先生愿意,可以加錢換另一種作為成品出售的“隔音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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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中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國飛指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如果阮先生能通過質量檢驗部門,鑒定購買的“隔音窗”隔音效果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就可以此為由要求店家賠償。如果店家拒絕,可向本地的工商行政部門投訴,實在不行,還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金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一位武姓工作人員表示,由于阮先生當時委托店主小鄧安裝“隔音窗”時,沒有采用書面形式約定該“隔音窗”是加工品還是成品,也沒有約定使用哪些材料,只有一張收據作為交易證明。此外,即使店主小鄧當初真的在言語上對阮先生有所欺騙,阮先生也沒有現場錄音作為證據,所以很難判定該事件孰是孰非,建議雙方以自行協商為主。
他提醒,消費者如果遇到類似的事情,尤其是無法辨別購買的材料是加工品還是成品時,應先向店家問清楚(有條件的話可現場錄音)。如果是成品,要求其出示產品質量檢驗書及“三包”證明;如果是加工品,要采用合同的形式和店家約定用哪些材料,加工后的效果如何等,越詳細越好。
擎冠提醒:一定要簽訂合同,給自己有個找回合法權益的權利。
小編:不要為了那一點小便宜而上了商家的當,有些不法商家就是這樣利用消費者貨比三家的心理,用假材料來做假“隔音窗”欺騙消費者不知道看了這個故事以后,還有沒有人會去購買劣質產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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