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超市或商場中劃分防煙分區時,對于吊頂和不吊頂的場所,擋煙垂壁如何來做?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現今的建筑內,各種室內用品及家具利用合成材料的數量和品種越來越多,不僅熱釋放速率在隨其變化,其燃燒產生的有害氣體也變得更為復雜。因此,火災煙氣對人的生命安全威脅是很大的。
擋煙垂壁的設置具體詳見《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9.4.2條:防煙分區宜采用隔墻、擋煙垂壁劃分。有吊頂時,應在吊頂下設置下垂高度不小于500mm的不燃燒體,構成擋煙垂壁;無吊頂時,應從結構主梁下設高度≥500mm的擋煙垂壁。擋煙垂壁距室內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0m。
擋煙垂壁的材質用不燃燒材料制成,從頂棚下垂不小于500mm的固定或活動的擋煙設施。活動擋煙垂壁系指火災時因感溫、感煙或其它控制設備的作用,自動下垂的擋煙垂壁。
擋煙垂壁是人防高層民用建筑的地下與大空間排煙系統中作煙區分隔的裝置。GA 533-2012《擋煙垂壁》,該標準于2012年12月1日起實施。自2015年9月1日起該產品已正式列入CCCF強制性產品認證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