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恒溫恒濕試驗箱試驗的目的,和其他行業產品測試一樣,該目的在為評定航船電子設備在高相對濕度并伴有溫度循環變化條件下工作的適應性。其常用溫度點有兩個,分別是高溫40度正負2度,常溫25度正負2度;對應濕度又分別為93%正負3%,95%~高標準(相對濕度)。正常試驗時它的試驗周期數一般為2、4、6,且一個周期為24小時。
在試驗時,對試驗樣品的放置也稍做要求,務必使其樣品間有適當距離,不允許互相重疊,并加熱到恒溫恒濕試驗箱的溫度。另外樣品應處于不包裝、不通電和準備工作狀態,并按實船使用狀態放置在試驗箱內,將溫度和濕度調節到規定值,試驗周期數則由有關標準按2、4、6中規定選取。
其試驗周期分為升溫、高溫高濕、降溫和常溫高濕四個階段。按交變濕熱試驗控制圖進行。
1、升溫階段,在3正負0.5小時內,將恒溫恒濕試驗箱的溫度由25度正負2度升到40度正負2度,該期間內的相對濕度等于或大于95%,其溫濕度控制應能保證試驗樣品表面凝露。
2、高溫高濕階段,當溫度達到40度正負2度,相對濕度達到93%正負3%時,即認為進入高溫高濕階段,此階段持續時間與升溫階段時間的總和為12小時。
3、降溫階段,在3小時到6小時內,將試驗箱內的溫度由40度正負2度降到25度正負2度,較開始的90分鐘內降溫7.5度,相對濕度等于或大于95%。
4、常溫高濕階段,當試驗箱內的溫度降到25度正負2度,相對濕度不小于95%時,即認為進入常溫高濕階段。此階段一直保持到周期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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