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建筑玻璃與工業
玻璃協會
關于對低價傾銷
平板玻璃進行監督檢查的有關辦法(討論槁)
靠前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
國家經濟貿委員員會聯合頒布的《關于制止低價傾銷工業品不正當行
為的規定》以及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國家建筑材料工業局聯合頒布
的《關于制止低價傾銷平板玻璃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暫行規定》(以下簡
稱《規定》第十條,各級
建材行業主
管部
門及中國建筑玻璃與工業玻
璃協會要督促平板玻璃經營者執行本規定。結合平板玻璃行業的實際
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制定本辦法的宗旨是:積較主動配合相關部門價格主管部門
做好平板玻璃價格
管理工作,加強平板玻璃行業價格自律,督促平板
玻璃經營者嚴格執行價格法律、法規,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創造公
開、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保護行業和企業的合法利益。
第三條 根據《規定》要求,為協助相關部門部門督促平板玻璃經營
者嚴格執行《規定》精力,決定由中國建筑玻璃與工業玻璃協會牽頭
成立平板玻璃市場監督檢查小組,人員組成由各平板玻璃企業銷售處
長(經理)組成。
第四條 各平板玻璃企業對指定的監管檢查員,要提供必要的
工作條件,并監督檢查人員一般情況下在本地區及其附近地區工作
其一切費用由本單位負擔,必要時協會可抽調監督檢查小組人員進
行專項調查,其差旅費又協會負擔。
第五條 市場監督檢查小組任務是:(一)對全國平板玻璃生產
企業出廠價和各地市場售價進行監督檢查;(二)負責向本地區相關部門
有關部門舉報違反《規定》的經營者;(三)每月5日前將上月本企
業平板玻璃出廠價和本地區市場價格情況以及違反《規定》的企業和
經銷商,用書面形式傳真協會秘書處。
第六條協會秘書處每月川十五日前將企業匯報情況匯總,向各生
產企業及相關部門有關部門通報上月全國平板玻璃市場情況,以及對違規
行為的舉報情況和處理結果。
第七條各平板玻璃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人員原則上可進行交叉
監督,各企業要認真對待主動配合監督檢查工作,向監督檢查人員提
供真實的檢查材料,不得無故拒絕監督檢查。
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協會秘書處反映違反《規定》的
企業和對監督檢查工作人員的意見。
第九條各企業之間可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及地區特點自行籌備價
格自律。
第十條對查實確有違反《規定》行為的平板玻璃經營者,協會
首先規勸其改正,對不接受規動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報相關部門
價格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嚴肅查處,并在媒體
上暴光。
第十一 條本辦法由中國建筑玻璃與工業玻璃協會負責解釋。
協會督督檢查小組電話:(01O)68354267,68343705,
傳真: (010) 68349127
200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