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分紅派息:每股派發現金紅利為金額0.20元(含稅)。B股紅利按股東大會后靠前個工作日 2003年6月23日 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兌金額交易的中間價1:8.2772折算。B股紅利為每股派發0.024163美元(含稅)。
*A股股權登記日:2003年7月29日
除息交易日:2003年7月30日
紅利發放日:2003年8月5日
*B股較后交易日:2003年7月29日
除息交易日:2003年7月30日
股權登記日:2003年8月1日
紅利發放日:2003年8月8日
本公司200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經2003年6月20日召開的公司2002年度股東大會通過,現對分紅派息的實施公告如下:
一、200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2年度實現凈利潤110,512,406.64元,在提取了10%的法定公積金11,051,240.66元和5%的法定公益金5,525,620.33元后,按2002年年末總股本48750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股派發現金紅利金額0.20元(含稅),計派發現金紅利總額為97,500,000元,剩余87,314,000元結轉以后年度分配。
B股紅利按2003年6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兌金額交易的中間價1?8.2772折算,以美元派發。
二、股權登記日、除息日及現金紅利發放日:
1、A股股權登記日:2003年7月29日
除息交易日:2003年7月30日
紅利發放日:2003年8月5日
2、B股較后交易日:2003年7月29日
除息交易日:2003年7月30日
股權登記日:2003年8月1日
紅利發放日:2003年8月8日
三、分紅派息對象:
1、A股,2003年7月29日下午上海經濟權益憑證交易單位收市后,在中國經濟權益憑證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A股股東。
2、B股,2003年8月1日下午上海經濟權益憑證交易單位收市后,在中國經濟權益憑證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B股股東(B股較后交易日為2003年7月29日)。
四、分紅派息領取辦法:
1、A股流通股的個人股東,將按規定的20%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實際發放現金紅利每股金額0.160元。持A股流通股的機構股東、非流通法人股股東的紅利不代扣所得稅,實際發放現金紅利為每股金額0.20元。B股股東不代扣所得稅,實際發放現金紅利為每股0.024163美元。
2、社會公眾股的現金紅利,公司委托中國經濟權益憑證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并在上海經濟權益憑證交易單位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一體指定交易的股東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經濟權益憑證營業部領取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現金紅利暫由中國經濟權益憑證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
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3、國有股的現金紅利,按規定由中國經濟權益憑證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收,并按期繳付上海市國有資產
管理辦公室。其余非流通法人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直接發放。
五、有關咨詢辦法:
咨詢機構:公司董秘辦公室
地址:濟陽路100號
郵政編碼:200126
咨詢電話:021-58839305
傳真:021-58801554
六、備查文件:
上海
耀華皮爾金頓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特此公告
上海耀華皮爾金頓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O三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