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名稱 :
浮法玻璃標準類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標準號 。篏B 11614-89
標準發布單位:國家標準局 發布
標準正文 。赫
一、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浮法
玻璃的分類、尺寸、技術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包用于試驗。
2.4 20塊試樣通過密封、露點試驗后,按下表分配數量進行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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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名稱 試驗數據 備用數據
紫外線照射試驗 2 2
氣候循環試驗 4 2
高溫高濕試驗 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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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試驗
3.1 密封試驗
3.1.1 儀器設備
3.1.1.1 真空箱:由金屬材料制成的能達到試驗要求真空的箱子。真空箱內裝有測量厚度變化的支架和百分表(見圖2)。
3.1.2 試驗準備
試驗前,試樣應在23±2℃的環境溫度內放置12h以上。
3.1.3 試驗步驟
3.1.3.1 將試樣分批放入真空箱內,安裝在裝有百分表的支架中。
3.1.3.2 把百分表調整到零點或記下百分表的初始讀數。
3.1.3.3 試驗時把真空箱內壓力降到低于環境氣壓10±0.5kPa(100±5mbar)。在到達低壓后5~10min內記下百分表讀數,計算出厚度增長值d1。
3.1.3.4 保持低壓2.5h后,在5min內再記百分表的讀數,計算出厚度增長值dz。
3.1.3.5 滲漏偏差規定
a.厚度增長值d1必須≥0.8mm為不滲漏。
d2-d1
b.2.5h后厚度增長偏差δ=________×100<15%為不滲漏
d1
3.2 露點試驗
3.2.1 儀器設備
露點儀:測量
管的高度為300mm,測量表面直徑為φ50mm(見圖3);
溫度計:測量范圍為-80~30℃,精度為1℃。
3.2.2 試驗準備
試驗前將全部試樣在溫度23±2℃,相對濕度30~75℃的條件下放置一周。
3.2.3 試驗步驟
3.2.3.1 向露點儀的容器中注入深約25mm的乙醇或丙酮,再加入干冰,使其溫度冷卻到等于或低于-40℃,并在試驗中保持該溫度。
3.2.3.2 將試樣水平放置,在上表面涂一層乙醇或丙酮,使露點儀與該表面緊密接觸,停留3min。
3.2.3.3 移開露點儀,立刻觀察玻璃試樣的內表面上有無結露或結霜。
3.3 紫外線照射試驗
3.3.1 儀器設備
紫外線試驗箱:箱體尺寸為560mm×560mm×560mm,內裝由紫銅板制成φ150mm的冷卻盤2個及測量溫度用WSS型0~100℃的溫度計。
光源為MLV型300W紫外線燈,電壓為220±5V,其輸出功率不低于40W/M[2]。每次試驗前必須用照度計檢查光源輸出功率。
3.3.2 試驗裝備
試驗時,試驗箱內溫度為50±3℃,其箱外環境溫度為23±2℃。
3.33 試驗步驟
3.3.3.1 在試驗箱內放2塊試樣,試樣放置如圖4,使其與光源相距300mm,在每塊試樣中心表面各放置冷卻板,然后連續通水冷卻,進口水溫保持在16±2℃。
3.3.3.2 紫外線連連續照射168h后,把試樣移出放到23±2℃溫度下存放一周,然后擦凈表面。
3.3.3.3 按照2.3觀察試樣的內表面有無霧狀、油狀或其他污物。
3.3.3.4 如果有1塊或2塊試樣有霧、油或者其他污物,可另取2塊備用試樣重新試驗,在試驗中,試樣破碎可以更換。
3.4 氣候循環試驗
3.4.1 儀器設備
氣候試驗裝置:由加熱、冷卻、噴水、吹風及能夠達到模擬氣候變化要求的部件構成(見圖5)。
3.4.2 試驗準備
取未經3.3試驗的4塊試樣裝在氣候試驗裝置的框架上,試樣的一個表面暴露在氣候循條件下,另一表面暴露在環境溫度下,安裝時注意不要使試樣產生機械應力。
3.4.3 試驗步驟
3.4.3.1 氣候試驗進行320個連續循環,每個循環周期分為三階段。
a.加熱階段:時間摟90±1min,在60±30min內加熱到52±2℃,其余時間保溫。
b.冷卻階段:時間90±1min,冷卻25min后用24±3℃的水向試樣表面噴5min,其余時間通風冷卻。
c.制冷階段:時間90±1min,在60±30min內裝溫度降低到-15±2℃,其余時間保溫試驗較初50個循環里較多允許2塊試樣破裂,可用備用試樣更換,更換后繼續試驗。
3.4.3.2 完成320次循環后,移出試樣,在23±2℃和相對濕度30~75%的條件下放置一周,然后測量露點。
3.5 高溫高濕試驗
3.5.1 儀器設備
高溫高濕試驗箱(見圖6):它由加熱、噴水裝置的構成能夠達到試驗要求的溫度和濕度。
3.5.2 試驗條件
取未經3.3和3.4試驗的8塊試樣放置在相對濕度大于95%的高溫高濕試驗箱內,在箱壁和隔板之間連續噴水,使溫度在25±3℃~55±3℃之間的規律變動。
3.5.3 試驗步驟
3.5.3.1 試驗要進行224次循環,每個循環分為兩個階段
a.加熱階段:時間140±1min,在90±1min內把箱內溫度升高到55±3℃,其余時間保溫。
b.冷卻階段:時間40±1min,在30±1min內把箱內溫度降低到25±3℃,其余時間保溫。
3.5.3.2 試驗較初50個循環里較多允許有2塊試樣破裂,可以更換,更換后繼續試驗。
3.5.3.3 完成224次循環后移出試樣,在溫度23±2℃,相對濕度30~75%之間放置一周,然后測量露點。
四、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應包括如下內容:
a.試樣尺寸。
b.玻璃厚度,空氣層厚度。
c.干燥劑類型和數量,
密封膠類型及制作工藝。
d.生產廠名稱,生產日期。
e.試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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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國家建筑材料工業局提出。
本標準由國家建筑材料工業局秦皇島玻璃研究院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馬慶儒、藥曉勤、姜英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