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30日,加拿大全部貿易法庭(CITT)作出較終裁定:
出口自或原產于中國的維修用汽車擋風
玻璃,沒有對國內工業造成實質損害或實質性損害威脅。由
福耀玻璃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領導的反傾銷應訴獲得較后勝利。
緣起
2001年9月20日,加拿大
PPG公司和LAMIVER公司聯合向加拿大全部貿易法庭起訴,狀告中國的
汽車玻璃產品在加拿大傾銷。指責我國企業非市場經濟運作、政企不分,在出口企業中得到了我國的政策傾斜的補貼等。
2001年12月18日,加拿大全部貿易法庭和加拿大海關及稅務部署(CCRA)聯合發出公告,對來自中國的汽
車擋風玻璃進行反傾銷調查。此案涉及的中國企業主要有福建的
福耀玻璃、深圳的奔迅和信義、東莞的港灣公司。
2002年5月2日加拿大海關及稅務部署初裁,福耀的傾銷稅為57%,奔迅的傾銷稅為51%,信義的傾銷稅為36%,港灣的傾銷稅為40%。
2002年5月中旬,加拿大派出反傾銷反補貼代表團來到中國,對這些涉案企業是否完全按照市場經濟運作、政企是否分開等問題進行一體現場調查。
加方經調查認為,4家企業完全按照市場規律運作,經營上也符合世貿籌備的有關規定。
2002年7月31日,加拿大稅務總署宣布對應訴的4家企業給予市場經濟待遇,其中,征收奔迅、信義和港灣的加權平均稅率為零,征收福建福耀的加權平均稅率為24.09%。
為何要對福耀征收如此高的稅率?
加拿大方認為,福耀有上百種產品在加拿大本土的售價,比在中國國內的價格低,存在國內外售價懸殊的問題。
加拿大有關部
門經過復雜的程序,對福耀出口的1000多個品種核定了500多種正常值。如果較終確定福耀傾銷成立,將來福耀汽車玻璃產品在加拿大的售價將被限制,高于正常值不
管,低于正常值須征收傾銷稅。
業務人士還特別指出,奔迅、信義和港灣3家公司雖然被裁定加權平均為零稅率,并不是不要稅。這3家公司也被加拿大有關部門核定了價格正常值,
當產品價格低于正常值時仍要繳稅。
反擊
在接到反傾銷調查通知之日,福耀集團就決定應訴。接下來,福耀聘請外國相關人士,選聘律師,成立專門的反傾銷應訴辦公室,并在規定的時間內遞交了調查問卷答卷和補充問卷答卷。
2002年8月初,加拿大全部貿易法庭對中國汽車前擋風玻璃在加拿大的銷售,有無對加同行的銷售、生產造成損害作進一步調查,并召開聽證會。
福耀集團在充分準備的基礎上,派出工作小組到加拿大,向加拿大全部貿易法庭展示了大量的調查事實,批駁PPG借反傾銷之名,控制市場、損害消
費者利益之實。并有效地證明了中國汽車前擋風玻璃在加拿大的銷售,對加國內行業沒有造成損害。
聽證會上,福耀集團律師據理力爭。
福耀玻璃傾銷率大于零的原因是CCRA計算錯誤。福耀出口加拿大的產品大部分通過GGI銷售,出口價格本應該采用GGI出口給加拿大客戶的價格,但CCRA卻采用福耀銷售給GGI的內部轉移價格作為出口價格。這一作法使傾銷率上升20%多。國內其他三家中國出口企業,由于是直接出口加拿大,因此不會受影響。
PPG加拿大公司銷售的產品95%是靠從美國進口,只有5%的產品在加拿大生產,PPG打著保護加拿大國內生產商的幌子,以反傾銷訴訟為手段,企圖達到阻止進口,壟斷加拿大市場的目的。
此案原本是PPG公司和加拿大本土的LAMIVER公司在去年底聯合起訴Lamiver公司于5月31日發表聲明,撤消對PPG加拿大公司的支持,撤出對于中國汽車玻璃企業的反傾銷起訴。并宣稱PPG的反傾銷起訴完全只是為了維護PPG公司的利益,并不是為了保護加拿大國內企業。
加拿大全部貿易法庭采納了福耀玻璃公司的觀點,較終裁定中國的汽車擋風玻璃對加拿大工業沒有造成損害,也沒有損害威脅。
總裁曹德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認為,之所以能贏得這場官司,主要原因是:福耀玻璃公司高度重視反傾銷應訴工作,認真深入研究世貿籌備的有關規定,充分利用世貿籌備的規則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福耀新略
雖然福耀玻璃在這場反傾銷戰爭中獲取了勝利,但是對福耀玻璃產銷等一系列工作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其中,單美國反傾銷加征11.8%關稅支出的影響,就使得福耀集團2002年度凈利潤減少2298.27萬元。
因此,在積較應對加拿大反傾銷的同時,福耀集團想方設法把不利的影響較小化,并充分利用一些機會反敗為勝。具體的做法包括:
開拓其他區域市場。福耀公司積較調整出口的區域結構,將加大對日本、歐洲等發達地區市場的開發力度,并積較開拓俄羅斯等新興市場。
加大國外OEM市場開發力度。(OEM產品不受反傾銷法限制,不存在
征稅風險),預計這種調整的效果將會在未來兩年逐步顯現出來。
從供應鏈條挖潛力。利用這次事件,加強和供應商的合作,尋求供應商的支持。其間,供應商普遍降低了原材料的供應價格,與福耀共渡難關。
企業內部
管理提升。遭遇反傾銷期間,企業內部上下一心,共渡難關,展開了節能降耗、提高產品質量等措施,保證利潤,提高管理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