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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對于現代人而言普普通通并不是什么珍奇之物,因此很多人對于玻璃也許會有種錯覺,覺得玻璃是近現代的材料。其實在世界范圍內,最早的玻璃制造者為古埃及人,而我國玻璃工藝的源頭可追溯至西周或更早,至清代時發展到頂峰。
在清朝自康熙朝清宮玻璃廠建立伊始,玻璃生產就一直受到清朝每一位皇帝的關注,特別是康雍乾三帝。其中雍正朝的玻璃制造在清代玻璃發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是承前啟后的重要階段。
18世紀初的清代宮廷建筑就已經大量出現玻璃裝飾的構件,在圓明園中帶有玻璃裝飾的插屏、鏡子、窗戶等建筑構件更是比比皆是。例如雍正元年(1723年)九月《木作》曾記載做紫檀木邊玻璃插屏3座,最 大的一座高八尺,其中鏡高六尺三寸,寬三尺四寸;另有花梨木邊玻璃插屏1座,鏡子高一尺六寸五分,寬一尺三寸五分。雍正三年(1725年)九月《木作》載:“圓明園后殿內仙樓下做雙圓玻璃窗一件,直徑二尺二寸,邊做硬木的,前面一扇畫節節雙喜,后面一扇安玻璃。”蓬萊洲曾有一種“集錦玻璃窗”,有些玻璃窗上還另有花卉或山水貼畫。
除了建筑裝飾的作用外,在清朝玻璃制品還與朝政有著緊密的聯系并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下面就讓我們以清雍正朝為例,看看在現代人眼中普普通通的玻璃,究竟在當時還具有怎樣重要的作用吧~
雍正朝的玻璃制作在康熙朝的基礎上穩步發展,據雍正朝檔案記載,玻璃的顏色已達30多種,器形多樣,并在多種工藝品上以玻璃替代寶石為裝飾。但這些玻璃制品的功用并非局限于純粹的陳設擺件、生活用品,還與朝政有所關聯,特別是品官服飾,玻璃帽頂即為典型。《清世宗實錄》卷九九記載“諭禮部:大小官員帽頂,從前定議,未曾分別詳確,著該部再行妥議定制具奏。……奉國將軍及三品官,俱用藍寶石或藍色明玻璃朝帽,嵌小紅寶石;奉恩將軍及四品官,俱用青金石或藍色涅(即不透明)玻璃朝帽,嵌小藍寶石;五品官用水晶或白色明玻璃朝帽,嵌小藍寶石;六品官用硨磲(chē qú是稀有的有機寶石、白皙如玉,亦是佛教圣物。)或白色涅玻璃朝帽,嵌小藍寶石……”其中明確規定在三品至六品官的朝帽上采用玻璃裝飾。那為何要在服飾典章中加入玻璃制品呢?只有一種解釋,那就是天然寶石的供不應求,而同時玻璃在當時是被視為和天然寶石同等的貴重之物。因此在行文中以“或”字明確了寶石與玻璃的同等地位。玻璃帽頂在雍正朝納入冠服制度,開創了品官帽頂以玻璃制作的先河,其后的乾隆朝也同樣以玻璃替代寶石制作帽頂,并將之擴大到皇親國戚之中。清王朝自以為是地處中央的“天朝上國”,周邊屬國需要定期向清廷獻納貢品。每當新王登極或重大節慶之時,屬國均要遣使慶賀,并請求冊封。而清廷有維持屬國封建統治秩序的義務,要派遣使節到各國頒布敕諭詔旨,進行冊封,還要向屬國國王和各國朝貢使臣賞賜大量珍貴物品。玻璃器皿與玉器、琺瑯器、磁器、綢緞等物品一樣,是清朝禮尚往來饋贈周邊屬國的重要禮品之一。琉球、暹羅、安南、蘇魯、南掌等屬國分別以不同的定期時間,遣使向清廷朝貢,清廷也往往按慣例回贈數量不等的緞匹等禮品,有時除例賞外,還加賜玉器、琺瑯器、磁器等其他物品,玻璃器皿就是加賜物品中的重要一項。除了對番屬國的賞賜之外,玻璃還是籠絡宗教領 袖和外番蒙古的重要禮品。例如據記載,雍正七年三月初一日曾賞班禪額爾德尼、達賴頂圓紫青玻璃花瓶各一對、夔龍捧壽白玻璃蓋碗各一對。雍正五年正月十六日,奏事太監劉玉、王常貴傳旨:“先賞蒙古王等曾用過乾清宮清茶房金珀色玻璃杯十八件、刻花白玻璃杯十四件、刻花藍玻璃杯二十五作件。著交燒造玻璃處照樣補做。"清廷對達賴、 班禪賞賜當時新潮而珍貴的玻璃、琺瑯等器皿,一方面是為了向僧俗庶民表明了清廷對達賴、班禪宗教領 袖地位的肯定,顯示出對他們優禮有加的姿態。另一方面則意在利用達賴和班禪在蒙藏間的影響力,安撫蒙古、穩定西藏。而對外番蒙古的賞賜則是體現了清朝聯合蒙古、重視蒙古的既定國策。與賞賜周邊屬國、西藏地區、外藩蒙古以柔遠施恩有所不同,雍正對臣僚的賞賜充分體現出了恩寵的意味,是殊榮的象征。例如一般在按照慣例賞賜總兵腰刀、火鐮包等物品時,往往會再包含一個玻璃鼻煙壺;曾經賞賜李衛母親各色玻璃器皿十六件;賞賜江南河道總督嵇曾雨過天晴色玻璃瓶一對、呆黃玻璃乳爐一件等等。縱觀歷史,雖然雍正朝的玻璃制作規模、數量,無法與處于玻璃生產業鼎盛時期的乾隆朝相比擬,但也正因為規模小,賞賜范圍非常有限,這才更加凸顯出玻璃作為當時地位等級象征所代表的意義和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