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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玻網】日前,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和山東省自然環境廳發布了《關于籌備實施2019-2020年度要點行業秋冬季差異化錯峰生產的通知》,通知表示:支持山東省鑄造行業協會根據國家工信部關于鑄造錯峰生產有關通知要求,結合行業情況制定本行業錯峰生產具體實施方案,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不同區域間協同協作,協調督促企業加強自律,履行社會責任。
其中,規定了2019-2020年度鑄造行業秋冬季差異化錯峰生產方案,實施時間原則為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
通知如下:
各市工信局、市自然環境局: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環大氣〔2019〕88號)和《山東省加強污染源頭防治推進“四減四增”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文件精力,為科學籌備實施2019-2020年工業企業秋冬季差異化錯峰生產,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要點范圍是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7個通道城市的建材、焦化、氧化鋁電解鋁、碳素、銅冶煉、石油化工、制煤氮肥、鋼鐵,以及涉及VOCs排放的醫藥、農藥行業企業。建材行業主要包括水泥、陶瓷、耐火材料、磚瓦、玻璃、巖棉等行業企業。
通道城市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通知規定基礎上,按照本通知制定秋冬季差異化錯峰生產方案。非傳輸通道城市可結合實際,參考制定本地秋冬季差異化錯峰生產方案。支持山東省鑄造行業協會根據國家工信部關于鑄造錯峰生產有關通知要求,結合行業情況制定本行業錯峰生產具體實施方案,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不同區域間協同協作,協調督促企業加強自律,履行社會責任。
二、實施時間
錯峰生產實施時間原則為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各市根據采暖期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重污染天氣預測情況,可結合實際籌備制定錯峰生產調控方案,明確錯峰生產的行業、企業及調控的具體措施和時段、時長。
三、實施原則
(一)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各市要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科學制定差異化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動態管理。加強污染源頭防治,嚴防錯峰生產“一刀切”和擴大范圍情況的發生。
(二)突出要點、差異化管理。要實施差異化應急管理,對要點行業中鋼鐵、焦化、氧化鋁、電解鋁、炭素、銅冶煉、陶瓷、玻璃、煉油和石油化工、制藥、農藥企業,應參照自然環境部印發的《重污染天氣要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嚴格評級程序,細化分級辦法,確定A、B、C等級,實施差異化管理。
原則上,A級企業生產工藝、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強度等應達到全國優異水平,在重污染期間可不采取減排措施;B級企業應達到省內標桿水平,適當減少減排措施。對2018年產能利用率超過120%的鋼鐵企業可適當提高限產比例。對C及企業及其他未實施績效分級的要點行業,應依照《重污染天氣要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有關要求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統一的錯峰生產措施。對各類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任務的企業,不納入績效分級范疇,應采取停產措施或嚴級別限產措施,以生產線計。
(三)統籌兼顧、保障民生。錯峰生產企業涉及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應保障基本民生需求,但應根據承擔任務量核定允許生產負荷,并報各設區的市政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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