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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戶朝東,每天卻飽受“西曬”之苦,這樣的怪事讓珠江路交通大廈的業主痛苦不已。這個奇怪的“西曬”來自哪里?一幢玻璃大樓的玻璃反光!如今光污染已對市民生活造成一定影響,據了解北京、廣州等地已立法對玻璃幕墻的使用進行限制。而南京尚無相關法律出臺,有關相關人士呼吁相關部門引起重視。
朝東窗戶飽受“西曬”之苦
王老師在珠江路交通大廈上班,辦公室窗子朝東,而這個夏天,他每到下午都被“西曬”搞得頭暈眼花。朝東的窗子為何會西曬呢?
交通大廈位于珠江路,共30多層,東邊不遠處的一座高層寫字樓裝修好沒幾年,用的是玻璃幕墻。“我們窗子看出去就能看到那個玻璃幕墻,因為四周沒有障礙物,無論太陽在哪,光線都直接反射過來。”王老師說。無奈之下,王老師吃不消的時候只能拉窗簾。“城市里高樓越來越多,樓間距越來越小,這個玻璃幕墻裝修實在應該廢止,光污染太厲害!”王老師表示。
不僅王老師有這種痛苦,該大樓不少朝東的辦公室都有這個反映。“日光浴從早曬到晚,搞的我們天天都要戴著墨鏡上班了……”在22樓辦公的一位姓李的小伙子無奈地說。
北京等地已立法禁止玻璃幕墻
其實交通大廈的遭遇并非個案,上個月晨報曾報道鼓樓公園附近某玻璃幕墻大樓居然把太陽光反射到了鎖金村。此外,漢中路北面一幢玻璃幕墻大廈也曾被業主投訴光污染。“這些遭遇國外也有,但人家已經改正了,我不明白,為什么我們不能借鑒別人的經驗教訓,對玻璃幕墻說不呢?”對光污染有深入研究的東南大學電子科學工程系胡正榮教授說。
胡正榮說,對于玻璃幕墻,國外發達國家已明令禁止使用。即便在國內,杭州、浙江、北京等地也已出臺地方法律法規,對玻璃幕墻加以限制,陸續謝絕玻璃幕墻在城市高樓的使用。他舉了一個例子,《杭州市建筑玻璃幕墻使用有關規定》明確規定:歷史街區、西湖風景名勝區內的建筑;居住小區內的建筑;住宅建筑周邊100米范圍內朝向住宅的建筑立面;T形路口正對直線路段的建筑等4種建筑禁止使用玻璃幕墻;廣州也出臺《〈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廣東省實施細則》,規定新建酒店、寫字樓將一律“謝絕”超大玻璃幕墻。
南京是時候給玻璃幕墻下禁令了
“在南京尚未聽到有玻璃幕墻的使用規定出臺,玻璃幕墻大樓蓋得也越來越多,光污染難道真的就沒人考慮到嗎?”記者了解到,其實對于玻璃幕墻的使用,南京也有規定。根據南京市建筑安裝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文件,南京市2006年1月1日以后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對建筑門窗和幕墻工程進行現場檢驗,然而細看規定,玻璃幕墻的使用的監督檢驗標準僅考慮到質量,環保、節能標準和要求并未被提及,更不要說明令禁止了。
胡正榮認為,玻璃幕墻造成的光污染是“城市病”的一種,強烈的反射光進入附近居民樓,會增加樓內的室內溫度,增加降溫成本。同時,反射光還會給路人和駕車行駛的司機造成困擾。
胡正榮說,夏天這種“玻璃盒子”建筑每3平方米的采光面積產生熱量需要用一匹的空調來抵消,而普通建筑20平方米的建筑產生熱量才需要用一匹的空調來降溫。從這個角度來看,玻璃幕墻占有的建筑材料多且貴,并會造成溫室效應,增加降溫的能耗,無疑是不環保的。
“玻璃幕墻的建設與節能減排的大方向相悖,到了該控制的時候了。”胡正榮呼吁說。
“光侵入”維權索賠有法依
玻璃幕墻大樓的反光攪得鄰居不勝其煩,南京知識律師事務所汪旭東律師認為,對“光侵入”這種侵權形式,我國的現行立法雖無明文規定,但只要光污染對他人正常生活產生的加害事實證據確鑿,維權便不難,可以要求賠償。
汪旭東說,《物權法》出臺后,這一矛盾的解決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該法第九十條明確規定,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噪聲、光、電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其對光污染已作了明確的規定,類似的糾紛可適用這一法律。
不過汪旭東表示,這類維權要考慮一個問題,即玻璃幕墻大樓建在先還是建在后,如果是建在先,維權相對會困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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