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掃碼進行關注
隨時隨地手機看最新資訊動態
8891次瀏覽
【中玻網】近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環保部聯合下發《關于調整排污費征收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將調整排污費征收標準,同時實行差別化排污收費政策。根據《通知》,廢氣、污水主要污染物征收標準將較現行標準提高一倍。
《通知》規定,2015年6月底前,各省(區、市)價格、財政和環保部門要將廢氣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費征收標準調整至不低于每污染當量1.2元,將污水中的化學需氧量、氨氮和五項主要重金屬(鉛、汞、鉻、鎘、類金屬砷)污染物排污費征收標準調整至不低于每污染當量1.4元。據了解,現行排污收費制度從2003年建立,已經實施11年。其中,污水類和廢棄類污染物排污費征收標準分別為每污染當量0.7元和0.6元。此次調整后,企業排污成本將增加。同時,國家鼓勵污染要點防治區域及經濟發達地區,按高于上述新標準調整排污費征收標準,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治污減排和環境保護。
在此基礎上,《通知》要求,實行差別收費政策,建立約束激勵機制。企業污染物排放濃度值低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減半征收排污費。據中國廣播網報道,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吳健認為,逐漸依靠這個價格杠桿來調整企業的行為,讓企業更加自主地治理污染,這也是政策本身的應有之意。
《通知》規定要加強污染物在線監測,各地對已經安裝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且通過有效性審核的企業,應嚴格按照自動監控數據核定排污費。并按照規定的時間和進度,逐步擴大以自動監控數據核定排污費的應用范圍,提高收繳率,做到排污費應收盡收。要大力推廣相關部門從第三方購買服務,由第三方負責安裝、運營和維護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確保監控數據真實準確。
《通知》還要求,各級價格、財政和環保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環境執法和排污費征收情況檢查,嚴厲打擊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等違法行為;堅決查處未按規定繳納排污費或者逾期不繳納的行為,并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要做好信息公開工作,提高政策執行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版權說明:中玻網原創以及整合的文章,請轉載時務必標明文章來源
免責申明:以上觀點不代表“中玻網”立場,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并不代表中玻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中玻網只提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及應用建議。但因轉載眾多,或無法確認真正原始作者,故僅標明轉載來源,如標錯來源,涉及作品版權問題,請與我們聯系0571-89938883,我們將第一時間更正或者刪除處理,謝謝!
上一篇:山東華岳彩釉玻璃1月8日網上報價
下一篇:玻璃門門扇安裝知識
【中玻網】日前,有投資者在投資者互動平臺提問旗濱集團:我國先階段光伏產能已經超出全球需求,公司光伏產品應收賬款節節攀升,貴公司對光伏產...
202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