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行業內對于防火的要求很高,主要對玻璃的防火要求基于兩點考慮:靠前是玻璃必須完整,不能破裂開口或洞穿,以免造成空氣流動促使直接火焰的蔓延;第二是玻璃自身完整,且不能由于傳熱使易燃材料著火,間接造成火勢擴展。
防火玻璃較主要的性能是耐火性能。耐火性能取決于玻璃的材質、防火層材料的性質、框架的結構和材質、玻璃尺寸、玻璃結構等條件.耐火性能一般用耐火較限表示。耐火較限根據防火玻璃試驗時的耐火完整性、耐火隔熱性、熱輻射強度三項指標進行判斷·按照GB12513《鑲玻璃構件耐火試驗方法》的.規定,將防火玻璃直接鑲嵌在墻洞中或與框架組合好再鑲嵌在墻洞中制成構件進行耐火試驗。
試驗過程中,如果防火玻璃背火面出現火焰,并持續燃燒los或lOs以上;當有火焰或氣體從孔洞和其他縫隙處出現時,進行棉墊著火性試驗,棉墊被點燃,則表明防火玻璃的完整性被破壞,達到耐火較限;如果試件在試驗過程中垮塌,同樣表明試件失去完整性。隔熱性的測定以背火面溫度作為判據。
對于熱輻射強度的要求,是由于發生火災時,從受熱玻璃構件發出的熱輻射將直接影響該構件附近的可燃物及物資的安全,比如落在纖維素材料上的輻射熱強度超過3.35W/cm2,這些材料就容易燃燒;同時也影響人在該玻璃前面的安全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