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玻網】(作者簡介:徐美君,高等工程師,1965年畢業于上海建筑材料工業學院(現為同濟大學材料工程學院),曾任職于原建筑材料工業部物資供應局機電設備處,1992年10月起任職于蚌埠玻璃工業設計研究院信息中心,曾主編《中國玻璃工業指南》一書,參與編寫《玻璃材料手冊》等書籍。) 衣食住行之中,“住”尤其重要,所以建筑玻璃對玻璃原片的質量要求越來越高,浮法玻璃確實更適合用于建材。 但這并不意味著格法工藝就一無是處,要全部淘汰。筆者認為,格法工藝應當保留一部分非建材用的超薄玻璃原片。 格法工藝,即格拉威貝爾平拉工藝,這種工藝曾經在我國相當成功。 較早引進比利時平拉法工藝及裝備的一批玻璃企業,如湖南冷水江玻璃廠、黑龍江依安玻璃廠的工程師率先對國外工藝加以改進,之后中國建材全部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河北秦皇島玻璃設計院的相關人士及河北邢臺晶牛集團董事長王長林等,又逐漸將格法工藝裝備及產品出口到其他國家,備受歡迎。 該工藝裝備適合培訓普通人上崗,可24小時不停爐拉制1毫米~2毫米超薄透明玻璃。 起初要淘汰平拉工藝生產線時,并不包含格法工藝。 1999年2月1日起施行的《淘汰落后生產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