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掃碼進行關注
隨時隨地手機看最新資訊動態
5850次瀏覽
【中玻網】7月18日,業界翹首以盼一年之久的多晶硅“反傾銷”初裁結果終于揭曉。
根據商務部2013年第48號公告,調查部門初步裁定,原產于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在華存在傾銷。其使中國多晶硅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值得注意的是,商務部此番發布的“反傾銷”初裁結果只針對原產于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而我國曾于2012年11月1日明確立案的歐盟多晶硅“反傾銷、反補貼”調查結果,暫時不在公布之列。
對此,一位不愿具名的有地位知情人士向《經濟權益憑證日報》記者透露,“未來,待對歐洲多晶硅反傾銷、反補貼調查初裁結果公布后,我方將會學習歐盟,與之展開價格談判”。
依法裁定美韓多晶硅傾銷
對于此番美、韓多晶硅“反傾銷”初裁的發布,中國多晶硅企業實質上已足足等待了一年之久。
早在2012年7月20日,應江蘇中能硅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江西賽維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洛陽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和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代表國內太陽能級多晶硅產業提起的申請,商務部決定對原產于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
而今,經過近一年的客觀、公正調查,商務部初裁認定:原產于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產品存在傾銷(調查期內),中國國內多晶硅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依據調查,商務部決定自2013年7月24日起,對來自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采取征收保證金臨時反傾銷措施。進口經營者在進口上述來源的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傾銷幅度向中國海關提交相應的保證金。
據記者了解,如歐盟公布對華太陽能板“反傾銷”調查初裁結果后,歐洲進口商(采購中國太陽能電池板的歐洲企業)需繳納的“保證金”一樣。若未來我國對美、韓多晶硅“反傾銷”終裁結果稅率高于初裁結果稅率,則進口經營者(采購美、韓多晶硅的中國企業)無需對其此前所繳納的“保證金”進行追加;若終裁結果稅率低于初裁結果稅率,則超出部分的“保證金”還將退還給這些進口經營者。
將與歐盟展開價格談判
公告顯示,商務部初裁認定的美、韓各公司傾銷幅度相應臨時保證金比例分別為,美國:REC太陽能級硅有限責任公司57%、REC現金硅材料有限責任公司57%、赫姆洛克半導體公司53.3%、MEMC帕薩迪納有限公司53.7%、AEPolysiliconCorporation57%、其他美國公司57%;韓國:熊津多晶硅有限公司12.3%、OCI株式會社2.4%、韓國硅業株式會社2.8%、KCCCorp.andKoreanAdvancedMaterials(KAMCorp.)48.7%、InnovationSiliconCo。,Ltd.48.7%、其它他韓國公司12.3%。
這意味著,自7月24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被調查產品時,將依據上述各公司臨時保證金征收幅度向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事實上,此前較令各界關切的我國對歐盟多晶硅“雙反”調查結果,并未與美、韓一并發布。
去年11月,我國商務部分別以2012年第70號、71號公告,公布了對歐盟多晶硅“反補貼、反傾銷”調查立案的決定,并同時宣布,將該調查與2012年7月20日商務部已發起的對原產于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反傾銷調查及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反補貼調查進行合并調查。
就此,業界人士向記者表示,“實際上,我國對歐洲的多晶硅雙反調查已與對美韓調查同步完成”,之所以尚未公布,原因是,“后續將就多晶硅進口價格與歐盟展開談判。”而這一“價格談判”,恰是此前歐盟對華光伏實施“雙反”后,采取的解決方式。
版權說明:中玻網原創以及整合的文章,請轉載時務必標明文章來源
免責申明:以上觀點不代表“中玻網”立場,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并不代表中玻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中玻網只提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及應用建議。但因轉載眾多,或無法確認真正原始作者,故僅標明轉載來源,如標錯來源,涉及作品版權問題,請與我們聯系0571-89938883,我們將第一時間更正或者刪除處理,謝謝!
上一篇:光伏行業等待更細的光伏政策
【中玻網】日前,有投資者在投資者互動平臺提問旗濱集團:我國先階段光伏產能已經超出全球需求,公司光伏產品應收賬款節節攀升,貴公司對光伏產...
202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