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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玻網】據中國能源報報道,近日,從國家能源局和中國可更新能源學會處獲悉,有關部門正在醞釀調整金太陽示范工程政策,其核心是要求商業運行的“金太陽”并網項目,由現行的“事前裝機補貼”改為“事后度電補貼”。補貼方式改變,將促使光伏項目投入資金選擇光伏產品時,由低價主要變為質量主要,也意味著產品銷售賬期將更長。這將加快光伏產業整合,低負債、高現金和具有持續研發能力的企業將獲得長期競爭優勢。
根據目前的“金太陽”政策,對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原則上按光伏發電系統及其配套輸配電工程投入資金的50%給予補助,對偏遠無電地區的單獨光伏發電系統按總投入資金的70%給予補助(包括光伏電站和光電建筑整體化)。主要采取“事前補貼”方式,意即項目投入資金方在項目開建之前拿到補貼。
一位業內人士稱,“如此一來,只要有人聲稱可以做太陽能發電,那么就可以得到大量的財政補貼,結果太陽能發電量沒人監管,建成之后的項目質量缺乏監管,建成之后被人拆賣也無從得知。”一位國家能源局內部人士也透露,“這一調整可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事前裝機補貼’容易導致的騙補、電站壽命短、監管不力等問題。”
電價補貼無疑較科學,也是個好政策,而采用“事后度電補貼”,只有發電量越多,獲得的補貼才能更多。這無疑較科學,將有效解決此前的政策弊端。也意味著,未來光伏項目投入資金在選擇光伏產品時,產品質量(包括使用壽命和轉換效率等)將成為靠前考量因素,而不是過去的低價。另外相對國外光伏項目,國內項目付款賬期較長;而補貼方式改變后,投入資金方初始投入資金更大,付款賬期會更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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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