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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玻網】對于光伏應用端而言,具有決定因素的標桿電價,正有望進入“新常態”時代。
較近有信息顯示,相關決策部門正在醞釀對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進行調整,其中的主論調為,在“十三五”期間,陸上風電、光伏發電的標桿上網電價,將隨著發展規模逐年下調。
具體而言,光伏發電一類資源區將從2015年的0.9元下調到2020年的0.72元,累計降幅20%;三類風資源區從2015年的1元下調到2020年的0.9元,累計降幅10%。
縱觀近幾年的現狀,對于是否要下調電價補貼,尤其是在制造業成本逐年下降的情況下,一直都頗多爭論。反對下調的意見主要認為,在部分地區限電仍然較為嚴重的情形下,標桿電價的下調可能會拉低電站的投入資金收益,進而影響到投入資金者的熱情。
不過,盡管發展光伏已經被提升到了保增長、惠民生以及結構轉型的多重高度,但其背后不得不面對的尷尬現實是,作為電價補貼資金來源的可更新能源電價附加卻一直處于寅吃卯糧的處境,這直接導致補貼拖欠成為了“新常態。”
有數據顯示,受可更新能源附加費不足、補貼發放程序冗雜等影響,15家光伏電站營運商總的補貼拖欠額度已超過100億元。
基于此,有業內人士認為,如果能夠借此次光伏標桿電價調整之機,將之前的補貼欠賬能夠一并盡快還清,并由此使電價補貼的發放步入正軌,那么,對于光伏行業的長遠發展而言,不失為一個大大的利好。
此外,補貼環節的理順,對于電站的融入資金、制造業的成本控制等,都將提供一個良好的、穩定的信號。
下調幅度超預期?
對于喊了幾年的電價補貼下調而言,這次是真的狼來了?
較近,業內流傳的信息顯示,國家發改委已經下發了《關于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討論稿)(以下簡稱《討論稿》),并已經召開座談會研究調整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
《討論稿》的主旨論調為,在“十三五”期間,陸上風電、光伏發電的標桿上網電價,將隨著發展規模逐年下調,以實現《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提出的“到2020年風力發電與煤電上網電價相當、光伏發電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的目標。
具體來看,《討論稿》提出的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具體調整為:一類資源區價格從現行的0.9元/千瓦時,逐年下調為0.85元/千瓦時、0.82元/千瓦時、0.79元/千瓦時、0.76元/千瓦時和0.72元/千瓦時;二類資源區價格從現行的0.95元/千瓦時,逐年下調為0.92元/千瓦時、0.89元/千瓦時、0.86元/千瓦時、0.83元/千瓦時和0.8元/千瓦時;三類資源區從現價1元/千瓦時,逐年下調為0.98元/千瓦時、0.96元/千瓦時、0.94元/千瓦時、0.92元/千瓦時到0.9元/千瓦時。
進一步來看,一類資源區五年的累計降幅20%,二類資源區的累計降幅為15%,而三類風資源區從累計降幅10%。很明顯,作為光照條件較好的一類資源區,電價降幅也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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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