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溫交變濕熱試驗箱GJB4.6-1983標準【試驗條件】如下:
一、對高低溫交變濕熱試驗箱的要求
1、工作空間內應裝有傳感器來監控試驗箱內的溫度和濕度。
2、溫度應能在25±2℃和40±2℃之間循環變化,其誤差和變化速率按標準中4.3.3條規定和交變濕熱試驗控制圖所示。
3、相對濕度在高溫階段應能保持93±3%,而循環的將它階段應不低于95%。在循環轉折點時,為了使相對濕度不要瞬時加以變化,允許將相對濕度范圍放寬,如標準中4.3.3條所述和交變濕熱試驗控制圖所示。
4、高低溫交變濕熱試驗箱箱內的凝結水,要不斷排去,在純化處理之前,不再使用。
5、采用噴射式加濕的試驗箱來達到高濕條件時,所用的水,其電陰率不小于500歐.米。
6、工作空間內任何一點的空氣應流動,但風速水得大于1米/秒。
7、應有良好絕緣的接線柱或保證電纜出入的裝置,以便檢驗試驗箱內的試驗樣品電性能。
8、試驗箱的內壁和頂上的凝結水不能滴落在試驗樣品上。
9、應設有觀察窗及照明裝置。
二、對試驗樣品的要求
在相同試驗環境條件下,如果高低溫交變濕熱試驗箱的工作空間不足以做整套設備試驗時,若試驗樣品允許,可按分機形式與整機接成一下電路分別進行試驗。高低溫交變濕熱試驗箱GJB4.6-1983標準【試驗條件】 http://www.bjyashilin.com/